一、虚假买卖房产过户怎么处理
虚假买卖房产过户的处理是依据情节进行处理,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四条,当事人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
(二)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三)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
(四)查询人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登记资料的;
(五)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
二、履行房产过户义务的条件
1.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
2.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
3.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者,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三、房产过户抵押后多久放款
房产过户抵押后放款的时间一般是在一个月左右放款。
房产过户抵押的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2.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
3.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5.建委出具他项权证;
6.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7.等待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