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的报销标准

一、合作医疗的报销标准
1.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2.住院报销比例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二、合作医疗报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报销所需资料: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三、合作医疗报销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新农合出院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要求在出院10日办理报销手续,医院结算直接结算的。
参合人员在报销未及时结报住院医疗费用,应在出院后3个月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农医办办理报销手续。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
如遇特殊情况经村、镇两级证明可延迟到次年的2月底,逾期不再办理报销手续。具体的报销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每个地区的当地政策都做了规定,如北京市为例,顺义区的报销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