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合伙的税收规定及要交哪些税费

自然人合伙的税收规定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规定确定了合伙企业纳税的基本原则和方式。自然人合伙需要交的税费除了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外,还需要交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一、自然人合伙的税收规定
自然人合伙的税收规定主要指的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其第四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自然人合伙要交哪些税费
自然人合伙要交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小编提醒您合伙中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如销售货物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自然人合伙的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什么
自然人合伙的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纳税额的确定、税率的确定以及申报机关的选择。
1.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平均分摊。
2.税率。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申报机关。自然人应向合伙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