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委托人不到场可以吗

一、公证处委托人不到场可以吗
公证处委托人不到场可以的。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委托人可以不到场,但办理公证的被委托人一定要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哪些公证事项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公民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1.遗嘱公证;
2.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3.赠与公证;
4.认领亲子公证;
5.收养公证;
6.解除收养公证;
7.委托公证;
8.声明书公证;
9.生存公证;
10.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办理这些项目的公证,如果遇到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而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申办时可以由公证员亲自前往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由当事人指定的地点受理公证。
三、公证处公证流程是什么
办理公证的流程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征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任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