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留置权和质押权的不同: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4、权利的实现不同。5、消灭不同。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