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婚姻无效的法律

判定婚姻无效的法律有民法典是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的重婚、近亲属结婚、未达法定婚龄等情形,婚姻无效。无效婚姻孩子的分配方式适用有关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相关规定,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判定婚姻无效的法律
判定婚姻无效的法律有:
1.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2.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3.婚姻当事人属于重婚的。
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孩子怎么分配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中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即无效婚姻中孩子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共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按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三、要认定无效婚姻怎么起诉
涉及无效婚姻的纠纷,当事人可以携带起诉状、结婚证、本人的身份证、证明婚姻无效的证据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