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送给对方的首饰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

结婚时送给对方的首饰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不包括结婚时送给对方的首饰,因为一般结婚时送给对方的首饰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应该归对方个人所有,而不是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首饰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时送给对方的首饰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