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要约行为一般都比较明确,但是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在网络购物过程中的法理研究也日渐丰富,那么在网络购物中什么行为是要约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带来网络购物什么行为是要约问题的相关回答。
一、网络购物什么行为是要约
有观点认为,在网络购物中,电商就其在网站上所售货品之图片、定价及其他介绍等展示,实际上是一种类似寄送价目表的行为,主要目的在于唤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属于要约邀请。消费者以该价格下单,买卖合同仍然未成立,此时网络商家并不当然承担交付商品的义务;如果网络商家发送邮件通知消费者(则视为商家已经做出承诺),或者把货品寄送到消费者手中,合同才成立。
二、电商未提请消费者注意的格式条款有效吗
电商常以服务条款中已经对合同何时成立进行专门的事先规定进行抗辩,如“用户提交的订单,网站确认后方成立”;“本站上销售方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仅是您向销售方发出的合同要约”;“本网站上的商品图片展示、说明和价格并不构成要约。如果您通过我们网站订购产品,您的订单就成为一种购买产品的申请或要约”。这些规定属于未与相对人协商的,预先设定的,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出变更的格式条款。
三、关于撤回、撤销要约与撤回承诺
在解决了网购合同何时成立的问题后,会发现一个新问题,那么电商何时才能撤回或者撤销自己的要约呢?消费者又怎么撤回自己的承诺呢?法律对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销以及承诺的撤回都有所规定。然而在网购中,由于科技的迅捷,电商撤回要约的通知不可能在要约到达消费者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消费者;电商撤销要约的通知也很难在消费者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消费者;消费者撤回承诺的通知也不可能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电商。
以上就是网络购物什么行为是要约问题的相关回答,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网络购物中的要约应该从电商将待售商品的名称、型号等信息展示在网站上成立,因为内容明确具体。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