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聚众淫乱罪立案标准

江苏省聚众淫乱罪立案标准
在江苏省,聚众淫乱罪的立案标准为:1、行为人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2、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予立案追诉。江苏省聚众淫乱罪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