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有产假吗

产假是针对产妇,产假是对女性的一种体恤与关怀,在产假期间,妇女可以更好的休息,以便将来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也可以照顾刚刚出生的小孩,收养孩子有产假吗?针对收养的相关问题,我们一起跟随着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吧。
一、收养孩子有产假吗
(一)收养孩子没有产假,因为产假仅是针对产妇的。如果抚育婴儿有困难,可在所有收养手续办理完毕后,考虑向单位提出事假请求或哺乳假请求,具体情况要依照《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产假为98天,目的是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
(二)产假是基于生育的事实。针对的是现实中实际怀孕需要分娩生产的产妇。因此,在领养孩子而不是自己生育孩子的情况下,女性职工是不能享受产假及相应待遇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收养小孩后孩子的母亲能要回孩子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8条第2款规定: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从这一法律规定中看出。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并没有做出禁止的规定。只强调了,“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由此可见,生父母是可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允许生父母主动解除收养关系。它体现在法律对被收养人法律保护。同时,也规定了生父母对养父母支付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所以,收养小孩后孩子的母亲可以要回孩子,但必须支付相应的补偿。
三、收养孩子的法律效力
养父母子女之间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生效。根据婚姻法第23条的规定,收养的法律效力可分为两方面:
(一)收养的拟制效力。收养的拟制效力,即形成收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二)收养的解消效力。收养的解消效力是指收养使被收养人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终止消除的效力。这是对父母子女法律关系的解消,而对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是无法消除的。收养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和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其他近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但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规定仍然适用于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生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结婚行为。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与生父母亲属、朋友间可形成抚养关系,但不适用收养关系。
在法律的规定上是对生育的女职工有产假的规定,但是对收养孩子的并没有可以休产假的规定。当真的需要照顾收养的小孩时,我们可以与公司协商确定能否改变工作模式也是可行的。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你们,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