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地“三供一业”工程物业分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地“三供一业”工程物业分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南   2019-04-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投资金额:791万元
1. 招标条件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地“三供一业”工程物业分离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怀化市
2.3 规    模:本项目共3个家属区,分别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工程新村、桥隧对和房建对职工家属区,共计667户,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生活区范围内的道路、绿化、消防、灯饰等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公用设施及由企业代管的城市道路、绿化、消防、灯饰等设施设备。施工费约754.06万元,设计费37.54万元。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 12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进行编制。
2.5.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80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8 招标范围:
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所有后续服务。所有投标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的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第二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3.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 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本项目须至少配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如不能提供真实性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如不能提供无在建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国家和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3.1.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委托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5.5 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6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由投标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1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办理报名程序及获取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张耳
联系方式:15712913657
电子邮箱:tzhhc0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