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樟树立案标准

滥伐樟树立案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滥伐樟树立案标准:(一)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二)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滥伐樟树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三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