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房产交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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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超群律师法学理论扎实,承办过大量民事房产案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追根究底的专业精神,善于把握案件的关键,在证据收集运用、法庭辩论等方面有独到的心得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知客户需将重大利益托付于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律师,把勤勉敬业的职业精神放在一位。
第六条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出卖共有房屋,合同当事人或其他共有人以出卖人擅自处分房屋侵害了共有人权利为由主张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但是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为登记权利人与他人共有的除外.本条主要是解决共有的房地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的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合同效力问题.公示公信是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须进行公示,是因为物权具有对世的效力.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并经登记发生律法效力.物权登记的公信效力是物权公示制度的律法效果.所为公信效力,是指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在律法上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对于信赖该登记而从事交易的人,即使后来证明该登记是错误,律法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相同的律法效果.我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受人对房屋出卖人是否有权处分房屋仅负有形式审查义务.如房地产产权只登记在出卖人名下,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是唯一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房地产.买受人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人是否已婚或合伙,转让的房屋是否为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或合伙财产,否则,不利于鼓励交易,也将增加交易成本.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物的静态安全已让位给物的动态安全,维护交易安全是律法所追求的更高的价值目标.因此,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与买受人订立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应为有效,其他共有人可向出卖人请求赔偿损失.但是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为登记权利人与他人共有的,买受人不是善意第三人,在其他共有人不追认登记权利人卖房的情况下,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侵害了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应认定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处理过很多于民事房产案件,熟悉民事房产案件在各个阶段的办案流程、技巧,了解法官职业方面的思维模式与价值趋向,对我国的民事律法体系设置及机构的实际运作模式有深入的了解,在案件提前介入提供律法帮助方面、诉前准备流程方面风格独特,有极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看了以上我们介绍的有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请律师吗?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收费多少的相关问题,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问题我们了解了吧,如果我们想要签订买卖合同的话,也可以找律师来解决,这样的话遇到问题还比较容易解决一些,那么我们请律师时也要给相应的律师费。
执业以来,朱超群律师以强烈的责任心、扎实的律法功底、敏捷的思维、独特地创新,处理多起疑难、复杂、重大的民商案件,获得同行及当事人一致的高度评价。在经办的每一例案件中始终贯穿五心(对当事人耐心、经办案件专心、处理律法问题用心、对自己有信心、为人处事有良心)。经办的多起案件,倍受媒体关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订立租赁房屋的买卖合同过程中,出卖人未将转让房屋负担有租赁权的事实告知买受人,是造成买卖合同无效的主要事由,出卖人对合同无效负有主要过错,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出卖人承担.但买受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同样负有谨慎审查的义务,如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负有租赁权,其对造成合同无效同样负有一定过错.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双方对合同无效都具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案件,房产买卖案件,损害赔偿、辩护、律法顾问
注意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注意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分歧.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
朱超群律师秉承着“以专业为本、开拓与创新并进”的服务宗旨,将一如既往地以更新的理念、更人性化的服务、更钻研的律法知识,更好地为每一个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律法服务,为发展健全我国的法制这一崇高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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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出租分歧如何处理首先考虑协商解决租房分歧当发生租房分歧时,应该首先考虑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分歧.所谓买卖不成仁义在,发生分歧时,租赁双方应该理性的换位思考,不要将分歧扩大化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相关的组织调解发生租房分歧时,租赁双方往往不能心平气和的协商问题,这时就需要请求外部的协助.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会或基层司机构的律法服务工作者都可以帮助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