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养小孩的条件
中国领养小孩的条件是领养人的年龄不得早于三十周岁,只有一名子女或者无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只要领养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领养人就可以通过合法的领养手续领养小孩。中国领养小孩的条件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