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新凯河支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gjl-dlf2019013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74万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2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与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新凯河支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2.招标内容及范围: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新凯河支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本次招标中需做防洪评价的工程内容包括兴隆沟及大刘沟回流工程中4处补水管线、兴隆沟及大刘沟污水三线和截污工程污水一线、民丰沟湿地工程。其中对兴隆沟及大刘沟回流工程中4补水管线和兴隆沟及大刘沟污水三线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编制一本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对截污工程污水一线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编制一本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对民丰沟湿地工程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编制一本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工程地点:长春市新凯河水系区域。
4.服务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5天内。
5.编制依据: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从业经验,近3年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作。其他人员:4名,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及法人授权书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29日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意向的投标人先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彭 诚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