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前要约可不可以撤回

合同生效前要约可不可以撤回
合同生效前,当事人可以撤回要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时撤回要约。但如果要约人以明示表示要约不可撤销或受要约人已经做了相应准备的,要约不可撤销。合同生效前要约可不可以撤回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