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会怎样

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会怎样
若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主体有不适格的情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若是原告主体不适格,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2、若是被告不适格,原告应该变更被告;原告若是不愿意变更,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会怎样的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