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审理哪些案件

巡回法庭审理的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等。法庭审理的流程是开庭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的陈述,评议和审判。
一、巡回法庭审理哪些案件
巡回法庭审理的案件如下:
1.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等等。
二、法庭审理流程是怎样
法庭审理流程如下:
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审判。
三、庭审笔录能作为证据吗
庭审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民事诉讼时,当事人有时会以此案的庭审笔录所涉及的案件事实作为彼案的证据,或者同一法律关系的案件,前案原告撤诉再起诉,后案被告将前案的庭审笔录作为证据。法庭笔录是指记载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所作陈述的司法文书,由书记员制作,笔录内容涉及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根据。法庭笔录应当庭宣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权阅读并补正笔录的内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承认笔录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对拒绝签名或盖章的,书记员应记明情况,附卷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