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费用谁出

一、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费用谁出
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费用一般是由被执行人出。友情提示您,如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再进判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如下:
1.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2.另一方当事人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4.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