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的处理

一、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的处理
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的,如果漏罪在追诉时效内的,是需要对漏罪单独进行追诉的,如果不在追诉时效的,就不能再追诉了。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的漏罪不能与前罪进行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数罪并罚的时间条件是“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二、执行完毕是什么意思
执行完毕是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标的已经全部执行到位,或者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执行完毕后,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强制措施应全部解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能再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执行完毕,是针对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来说的。当执行法院就某一执行措施实施完成后,该院就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并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因此,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某个执行措施的完毕,而不是指的整个执行案件的完毕。
三、刑满释放后发现漏罪是否累犯
刑满释放后,发现当事人有漏罪的,不会构成累犯,构成累犯的条件之一是重新犯罪,而不是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