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合同,就要按照约定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相关的责任与义务,那么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该如何确定履行期限?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该如何确定履行期限
若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则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限怎么办
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
有效。
对于《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一十条和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在债务纠纷中的适用,应理解为: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
履行期限可以双方进行补充,没有补充的,一般是按照交易习惯。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该如何确定履行期限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