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职业病定义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鉴定流程有当事人先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之后鉴定办事机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在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等。
一、法定职业病定义
法定职业病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有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
二、职业病的鉴定流程
职业病的鉴定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缴纳鉴定费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
7.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的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三、职业病的认定条件
职业病的认定有以下条件:
1.劳动者所患疾病或健康损害表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排除关系
2.劳动者已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损害表现
3.劳动者的诊断结果未达到职业病诊断标准规定的诊断条件
4.健康损害还可能继续发展
疑似职业病可参考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综合分析后界定。在岗期间发现的疾病是否是疑似职业病,应结合既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疑似职业病的界定应重点考虑职业暴露与个体健康状况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