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案件不起诉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一、存疑案件不起诉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为:
1.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
2.赔偿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二、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形式:
1.原则上是支付赔偿金,例如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如果对受害人造成人身权损害的同时,还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积极为受害人消除恶劣影响,并恢复其名誉,公开赔礼道歉。
3.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或者恢复原状。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三、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损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损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损害终止,继承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法定范围,属于受理国家赔偿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