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责任
离婚后对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责任
夫妻离婚后,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对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离婚后对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责任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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