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有权自行成立清算小组

一、公司是否有权自行成立清算小组
公司是有权自行成立清算小组的。公司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以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依法申请破产清算的,清算事务应当移交人民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清算与公司破产有什么区别
1.清算性质不同,公司清算中的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尚未完全丧失,清算期间仍享有限制性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管理权和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除了结束企业未完成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合理分配企业有限财产。
三、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1.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3.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