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证据保全期限

法院证据保全期限一般是7天,即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且其期限一般不存在中止,延长和中断的情形。证据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且申请证据保全所提供的担保需与证据本身相适应。
一、法院证据保全期限
法院证据保全期限是7天。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二、证据保全需要担保吗
证据保全需要担保。当事人在申请证据保全后,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保全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申请的内容相适应。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三、证据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证据保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
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
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如果是属于在庭审期间新发现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或由人民法院收集,没有必要进行证据保全。上述情况,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采取保全措施。诸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都可能成为保全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