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必须携带原件供核对);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
二、经济仲裁的管辖地如何选择
仲裁管辖,是指各个仲裁机关在受理经济合同争议案件方面的权限划分问题。一般来说,划分仲裁管辖权限,是从方便当事人、方便仲裁机关审理和裁决的执行等因素来考虑确定的。
1.地域管辖,是指仲裁机关按照行政辖区来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糖。
2.级别管辖,是根据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争议标的大小、多少来划分和确定由哪一级仲裁机关管辖。
3.指定管辖,是指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报共同上级仲裁机关指定管辖。
4.移送管辖,是指仲裁机关对自己已经受理的仲裁案件,移送给便于审理的仲裁机关审理。
三、经济仲裁的收费标准为多少
1.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争议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二十元
(2)争议金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收取五百元加收超过十万元部分的4‰
(3)争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收取二千一百元加收超过五十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 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
2.鉴证费按下列标准收取,由当事人双方各负担一半
(1)购销、订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收取价款或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二
(2)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协作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收取价款或酬金的1‰ 上述各类经济合同鉴证费最高收取三千元,最低收取二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