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离婚纠纷律师陈律师金牌团队 136咨3222询9800,专注离婚纠纷23年,丰富的行业经验,我们值得信赖。我们的执业理念:用最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最满意的法律服务。只要您有法律上的需要,我们团队必定竭尽所能,为您排忧解难。广州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地铁5、6号线区庄站b2及1号线东山口c出口一、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四、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五、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六、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后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设立在广州市的繁荣中心,毗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广州市著名的综合型律师事务,同时与各级政府、司法单位有着良好的交流和工作关系。在办理离婚纠纷案件方面,我所更是在业界享誉盛名。本所拥有强大的资深律师团队,汇集了来自全国知名学府的法律人才,实战经验丰富,拥有不少业内津津乐道的成功案例。团队领头律师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3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陈健斌)
张朝贤
1363222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