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抚养权却不执行抚养义务可以起诉要求对抚养权进行变更,拥有抚养权不履行抚养义务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不直接抚养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抚养权进行变更。
一、拥有抚养权却不执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拥有抚养权却不执行抚养义务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理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支持: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第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第四,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是否需要变更抚养权。
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什么时候为止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18岁时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时即消灭,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在校就读的,父母仍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探视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