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和费用

一、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和费用
拆迁补偿费包括的内容和费用如下:
1.房屋价值的损失赔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赔偿;
3.本人因房屋被违法拆除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赔偿;
4.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五)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中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产生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应做什么
签订拆迁协议前应了解拆迁相关的知识,判断自己的所要签订的协议是否存在风险,补偿金额是否合适,安置房屋是否存在隐患等。如果对预签协议的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