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积极条件有哪些

结婚的积极条件有哪些
结婚的积极条件有双方都达到了最低的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为单身状态。男女双方之间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男女双方是出于自愿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的积极条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