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集体户口迁移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2、申请被批准通过的,向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