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订金与定金什么区别
一、签了合同订金与定金什么区别
签了合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如下: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二、定金的种类有哪些
1.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成约定金。
成约定金,即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
三、定金有哪些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