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被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怎么答辩

二次被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怎么答辩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被告是第二次被起诉离婚的可以以下列方式进行答辩:叙述离婚的事由和离婚后的财产权和孩子的抚养问题。最后法院还会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二次被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怎么答辩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