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Zhejiang Economic Law Firm)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9月,原名浙江省经济律师事务所、浙江省对外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唯一的由国家司法部批准成立的大型专业性律师事务所,也是我国较早成立的专门从事经济和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该所设有公司证券事务部、房地产法律事务部、涉外法律事务部、诉讼业务部等专业部门,能为当事人提供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该所现有执业律师三十余名,其中具有高级律师职称的有13名,中级律师职称的有12名,该所还有多名律师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职称,并有多名律师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全省十佳律师、省优秀中青年律师、浙江省百业青年标兵、省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三等功臣、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该所大部分中青年律师具有在美国、英国、日本、香港留学或进修的经历,能为当事人提供一流水平的法律服务。
该所担任20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同境外律师协同办案几十起,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在美国、日本、香港等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提供法律服务并取得成功,得到中外各界的好评。
该所于1993年4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首批授予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是浙江省第一家获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目前已为省内十余家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该所还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配售股票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及为多家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法律服务。在从事十多年的证券法律事务过程中,该所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证券业务律师队伍,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
该所成立二十多年来,成功地办理了大量诸如“金华火腿商标案”、“千岛湖事件法律事务”、“胡兵演艺经纪合同纠纷案”等在全国及在浙江省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且取费合理,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该所以“公道、严谨、文明、务实”作为工作的宗旨,凭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效优秀的服务质量,在国内外当事人中塑造了“浙经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确定为全国法律服务文明服务窗口、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并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律师事务所、浙江省省直文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该所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这一行业的最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