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干嘛

在现实生活中,当劳动者从一家公司辞职,入职到新的用人单位时,往往会被要求提供相应的离职证明,那么你知道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干嘛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干嘛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怀孕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1992年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已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对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益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三、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只要出现违法解除情形,作为员工可以通过仲裁、诉讼途径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内容都不属于工资范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出现了违法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那么作为公司里的员工可以进行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对自己的利益进行维权。据有关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依法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该用人单位是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支付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干嘛的相关内容,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