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的作用
有关法律文书的作用如下:1、正确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2、反映诉讼和非诉讼的忠实记录;3、保证诉讼和非讼活动顺利进行,反映办案质量;4、考核司法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尺度;5、对立法和执法有借鉴意义。法律文书的作用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