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清华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的决定(经1999~2000学年度第3次校务会议1999年9月30日讨论通过) 为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我校现有的设施和条件,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经1999~2000学年度第3次校务会议1999年9月30日讨论,决定成立清华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简称技术学院,英文名称SchoolofAppliedScienceandTechnology,校内编号290。学院为清华大学二级学院,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建设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与管理。学院成立后要根据社会需求,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为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