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电视台广告部是漳州电视台的主要创收窗口,承接代理国内外在漳州所有广告业务,并开办《消费·时尚》、《金曲点播》等经济类服务栏目,广告部坚持合力、奉献、拼搏、创新的敬业宗旨,积极探索产业化经营新思路,为广大客户提供市场咨询、广告策划、广告创意、电视广告制作以及营销代理等全面广告服务,是广大客户开拓漳州市场的得力伙伴。
刊播须知:
1、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并通过审查方予发布。
2、指定版序正一、倒一加收20%,正二、倒二加收15%,正三、倒三加收10%,插播广告不得跳播。
3、客户签定合同后,如在广告长度或时段上有变化,需提前出具书面通知。
4、若因机器故障或节目临时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本部将及时向客户反馈并调整播出日期及时段,如确因本台工作失误而出现的错、漏播,则由我台按给予安排补播。
5、全台设有监播系统,监播带保留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