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普通程序开庭流程
在我国离婚案件中普通程序开庭流程:1、庭前准备,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庭审调解;5、书记员当庭宣读法庭笔录,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6、庭审结束,人民法院当场宣判或者择日宣判。离婚普通程序开庭流程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