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翻倍的情形

我们在工作中会有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的情况,也有双倍补偿的情况,因此对于员工来说我们要有所了解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经济补偿翻倍的情形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经济补偿翻倍的情形
(一)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如果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五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单位就解雇员工,那么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可以正常解除。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此时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经届满,只要在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面,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也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届满,单位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最多补几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超过144个月,按照规定,如果员工的月度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度平均工资3倍的,则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的月度平均工资3倍的金额进行支付,且最高的补偿年限最高不得过12年。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其中工作每满1年需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满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则按照1年计算;针对未满6个月的,则统一按照0.5个月的工资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经济补偿翻倍的情形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如果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这种情况就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