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怎么区分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应根据下列标准予以区分:1、根据运输效率可分为,单程运输合同和分批运输合同;2、根据运输方式可分为,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3、根据承运人人数可分为,全程货物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的其他区分方式。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怎么区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第一百零二条本法所称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第一百二十九条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一百四十四条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