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多久结案有效
劳动仲裁一般在四十五日能结案;但如果案情复杂的,则可延长最多十五日再结案,但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且仲裁庭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有: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友情提醒,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和工作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
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仲裁阶段是免费的,诉讼阶段只收十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