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19-2020年线路抢修整治及迁改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19-2020年线路抢修整治及迁改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19-2020年线路抢修整治及迁改施工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yt09201900027zb),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权属的杆路、管道、光电缆线路及附属设备和接入网设备等的抢修、迁改割接及各专项线路整治、设备整治、小型零星维修等施工服务,包括在工期内涉及的相应施工及维护服务等;
1.1.2项目规模:项目预估施工费为人民币1200万元(含税);
1.1.3实施地域:湖北省咸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计划工期:抢修项目按工单确定工期,其他项目工期按甲方订单要求;
1.1.5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参照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等相关验收规范);
1.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人的各项规范要求;
1.1.7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
1.1.8保修期: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二个月。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施工辅料、不包主要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3 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标段号 抢修及零星维修、整治项目、迁改项目预估施工维护服务费规模
(万元/含税) 中标份额 对应实施地域
标段一 420 100% 崇阳县、通城县
标段二 400 100% 嘉鱼县、赤壁市
标段三 380 100% 咸安区(含温泉城区)、通山县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抢修及零星维修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以《零星维修施工单价》为准,详见投标一览表;整治项目、迁改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结算折扣系数,依据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颁布的《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结算*45%(结算折扣系数,即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 100 万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加盖公章的截屏打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4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单项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时间为准),开展过类似项目。以上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1 人;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 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 人;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的社保或劳动合同。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
2.7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廉洁承诺;
2.9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1 月 29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2 月3 日下午 17 时 00 分。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2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