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法定事由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事由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有:夫妻双方因法定过错离婚时,双方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向有过错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过错是指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即法定过错,具体情形包括一方重婚的;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及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离婚损害赔偿法定事由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