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三十七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多久可以见家属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见家属分以下情况:
1.犯罪嫌疑人后,一般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3.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4.行政拘留,被刑事拘留后,一般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必须具备的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友情提醒,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和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