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是怎样的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是怎样的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是: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法律效力消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应当重新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