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本案件满五年后怎样?
终本案件满五年后如果出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情形时可以立案,就算满五年也不影响,也在其可以立案的时间期限内。
二、终本案件满五年后怎样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
(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
(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
三、终本案件是什么意思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 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容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