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是什么
仓单是保管人向存货人出具的货物收据,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同时也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保管人与存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之间关于仓储合同产生纠纷的时候,仓单还是证据。仓单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限;(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第九百一十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