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多长时间办理

失业保险多长时间办理
失业保险一般需要在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带着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再凭失业登记到社会保险经办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失业保险多长时间办理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